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交定金嗎
所謂二手房定金是在二手房
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此外,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
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其實對于二手房定金是否需要支付主要應看雙方當事人的約定。
二、簽訂購房定金
合同應注意什么
(一)在交付定金時,對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既可以訂立定金
合同來約定,也可在購房
合同中設立定金條款來約定。(二)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者最好是在簽定購房
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如果房地產商堅持要求先付定金后簽
合同的,而購房者又決意購買并有足夠支付能力的,先付定金也無妨。否則購房者就該掂量掂量。(三)購房者在支付定金時應懂得,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購房定金數額不得超過房價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罰則的約束,只能作為預付款。(四)約定的定金不宜過多,尤其是在簽訂認購書時就交付的定金,即使是在簽訂購房
合同時,定金不要超過總房款的20%。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逐漸興盛,房地產
合同糾紛大量出現,定金
合同糾紛就是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之一,那若真的發生定金
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購房者又能否要回定金呢?這些問題最好問問專業的律師,也可以在發生糾紛后請律師幫忙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