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鄉能
起訴離婚嗎?地方法院能受理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應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
管轄。另外有幾種特殊情況如下:
1、對不在國內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被勞動教養和被監禁的人提起的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2、夫或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所,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
離婚訴訟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法院
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
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權
管轄。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國內
起訴離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
管轄。
二、異地訴訟
離婚程序:
1.寫好
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
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
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
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
離婚訴訟;
其實只要找到當地人民法院,并且提
起訴訟活動即可。
離婚訴訟作為民事訴訟中非常常見的一種,可以通過您所在當地的人民法院,然后走相關流程程序,就可以辦理。地方法院是具有權利去管理民事訴訟活動,如果當問題訴訟活動在當地法院無法得到滿意答案時,就可以向更高級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