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
合同詐騙罪算是詐騙類犯罪中特殊的一種,一般出現在
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一般在認定是否構成此罪的時候,需要區分不同的主體,法律方面對自然人構成此罪的立案要求與對單位構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不同,在
量刑上面也有一些差異,下面本站我們帶來最新
合同詐騙罪
量刑標準的內容,供你參考了解。
一、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
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
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
合同或者部分履行
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
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
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二、最新
合同詐騙罪
量刑標準是什么
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
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合同詐騙罪是經濟犯罪中犯案率較高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因為
合同詐騙真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很少,被害人能追回損失的情況也不多。這與司法機關的辦案能力固然有一定關系,但是更多的是因為被害人在被詐騙后,不知道應該怎樣保護自己。如果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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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
量刑標準是什么了吧。因為自然人和單位都是可以構成此罪的,所以在實際
量刑處罰的時候,就要區分不同的主體。自然,對單位犯罪進行處罰的時候往往采取的都是雙罰制,也就是說此時既要同時處罰單位也不會放過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