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丈夫吸毒怎么
起訴離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訴訟
離婚的,法院調解無效的,應當予以
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
二、訴訟
離婚的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
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
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
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
離婚起訴。
3、提起
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
起訴離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對于
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起訴的,應準予
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女方提出
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發現配偶吸毒,在準備齊全相關材料之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對于不知道該準備哪些材料的民事主體,可以聘請律師處理相關事宜,此后,只需要在開庭之日到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