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的定義該如何理解?
建筑工程質量:
建筑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
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由上述定義可知
建筑工程質量等同于工程項目質量。性質:工程項目質量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長期性的特點。
二、建設工程質量的特性
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1)適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滿足使用目的的各種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結構性能,使用性能,外觀性能等。(2)耐久性。即壽命,是指工程在規定的條件下,滿足規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壽命周期。(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過程中保證結構安全、保證人身和環境免受危害的程度。(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條件下完成規定功能的能力。(5)經濟性。是指工程從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到整個產品使用壽命周期內的成本和消耗的費用。(6)與環境的協調性。是指工程與其周圍生態環境協調,與所在地區經濟環境協調以及與周圍已建工程相協調,以適應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上述六個方面的質量特性彼此之間是相互依存的,總體而言,適用、耐久、安全、可靠、經濟、與環境適應性,都是必須達到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但是對于不同門類不同專業的工程可根據其所處的特定的環境條件、技術經濟條件的差異,有不同的側重面)而制定的確切的法律規范,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在工程的質量出現了問題之后,相關的責任主體是需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的責任的,故而一般來說,各責任主體在修建房屋的過程之中,簽訂的各項
合同都會好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