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婚外情離婚,《民法典》沒有過錯方有賠償嗎《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是過錯方,另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該條是《民法典》規定的關于
離婚時無過錯方請求過錯賠償制度的規定。確立過錯賠償制度有利于制裁實施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為的有過錯當事人,保護無過錯方的權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規定有
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照顧無過錯方的內容。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如法國民法典規定,“如果
離婚的過錯全在夫或妻的一方,則該方得被判賠償損害,以補償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質或精神損失。”
離婚時的過錯賠償涉及對多種損害的賠償。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而導致
離婚的,主要涉及對精神損害的賠償。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會涉及人身傷害,還可能發生財產損害,受害人都可以請求賠償。導致對方發生
婚外情的因素很多,其中有心理的,也有身理的,有客觀的,也有主觀的,這時你應找準問題的癥結所在,然后對癥下藥,雙方應在心平氣和的條件下推心置腹地進行溝通與分析,令你們冰釋前嫌,還能使婚姻質量從根本上得到改變,從而避免對方再一次陷入
婚外情中。二、
婚外情的精神賠償數額北京的法院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是,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目前,
婚外情已成為婚姻的一大殺手,看到上面所說的情況,因為一夜情、嫖娼、通奸感情破裂的朋友是不是有點不甘心?其實,這種情況下,不能請求
離婚損害賠償,法官一般會考慮一方有
婚外情的情況,但是在夫妻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一方。對于認為有權利請求
離婚損害賠償的無過錯方,除了擺好自己的心態外,最重要的就是向法院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
婚外情且自己受到了傷害。根據上述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因
婚外情而
離婚,《民法典》沒有過錯方是可以申請賠償的。但需要提供切實的證據,法院一般會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是沒有具體的賠償標準的。如果您正因為
離婚賠償而煩惱,閱讀本文后問題仍未解決,建議您一對一咨詢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