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子女繼承可以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
遺產,不得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規定,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經濟適用房應該不存在不能繼承的問題。并沒有具體規定說明經濟適用房不能繼承,因此經濟適用房是可以繼承的。
二、經濟適用房繼承條件是什么?
1、上海
上海出臺《關于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成員死亡后相關事宜的處理意見》規定,如果繼承人不屬于經適房申請家庭成員,則不享有經適房居住使用權,僅享有按照規定發生回購或者轉讓后,主要分割所得價款的權利;如繼承人屬于經適房申請家庭成員, 當經適房申請家庭成員在完成房地產轉移登記后死亡,則享有經適房房地產權利繼承權。
2、沈陽
(1)在家庭成員能否繼承經適房問題上,沈陽和上海有所不同。 “沈陽市民購買經濟適用房,屬于利用貨幣補貼方式購買,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2)沈陽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工作人員介紹,近兩年,市內七區市民申請經濟適用房,可獲得每戶5.5萬元的貨幣補貼,所以經濟適用房申請者在居住期間,只要產權變更,就需要補齊5.5萬元的貨幣補貼,待擁有完全產權后,方可進行繼承、轉讓等行為。
3、鄭州
(1)父母留下的經濟適用住房,子女不能直接繼承,要看其是否符合購買經適房的條件。因繼承、
離婚等原因需要轉移經濟適用住房權的,被轉移人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需繳納差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后方可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不繳納差價款的,由政府回購。
(2)鄭州市政府第146號令出臺前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按原房價10%收取;按146號令有關規定購買的,按原房價20%收取;按鄭州市政府第189號令有關規定購買的,按原房價30%收取。
雖然經濟適用房屬于一種政策性房屋,只有那種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人,才能夠申請購買。但一旦獲得了購買資格,并且也實際購買到手,辦理了過戶登記的,則此時就屬于自己個人的私產了,日后自然也是可以由自己的子女來繼承的。對于經濟適用房子女繼承的問題,本站我們就分析到此,但愿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