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土地承包
合同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9條規定,訂立承包
合同的法定程序是: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涉及土地的大量,統計承包方案的擬訂一列的具體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組來負責完成。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并照顧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承包工作小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村民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對承包方案根據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公開實施承包方案,將承包方案中的內容落實。
5、簽訂承包
合同。
二、簽農村土地承包
合同注意事項
1、發包方、承包方、發包方的確定因農村土地所有權不同而不同。具體分三種情況:
(1)依法屬于村集體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這里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如果村沒有集體經濟組織,則由村民委員會發包。
(2)依法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內擁有該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這里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相當于原“生產隊”的層次,是村內部的一種組織形式。
(3)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如果由村集體使用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如果由村民小組使用則由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民小組。如果是由村內兩個以上村民小組使用的,則分別由村內該土地使用者(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
2、土地承包的種類分兩類,一為集體土地,二為國有土地,但國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條件是,該國有土地必須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即國有土地必須同時具備該土地由農民集體使用并且該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時才允許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兩類,第一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
4、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
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
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5、承包方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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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怎么簽訂的吧。要注意的是,在簽訂這類
合同的過程中,也是少不了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項,這方面的內容本站我們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如果因此產生了什么糾紛的話,可以先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之后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