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房的過程中,有的人為了一個心安,往往在簽訂了購房
合同之后,還辦理了公證,當然此時自然是對購房
合同進行公證。但從買房流程來看,其實這不是必須的,也就是說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用公證。但是在辦理購房
合同公證的時候自然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究竟此時需要哪些材料呢?請跟隨本站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辦理
房產合同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目前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擴大,房地產交易糾紛也逐漸成為投訴熱點,消費者需要尋求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買賣
合同公證成為一個有效手段。在辦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公證時,申請公證雙方需要向公證機關提交相關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出售方: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
合同文本。購買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房屋買賣雙方在辦理
合同公證時,公證機關一般要向雙方當事人了解以下情況:(1)買賣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2)房屋產權狀況;(3)雙方當事人對買賣
合同內容是否認同,是否協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確。
二、
房產合同公證如何辦理?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證機關除去要對所提交材料是否齊備、屬實進行審核之外,主要對
合同的下述內容進行審核: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
合同中買賣房屋的坐落位置、數量、房屋結構、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
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它內容;
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公證機關工作人員對審查內容審核之后,將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填寫審批表,正式辦理
合同公證手續。具體需要的材料,我們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另外在辦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公證時,購房者應注意以下一些問題:首先房屋買賣
合同應經過房地產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開發銷售手續不健全的房屋,一般不予公證;辦理
合同公證應盡量委托自己的律師代為辦理,這樣無論從專業的角度,還是從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對購房人都會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