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中介
中介咨詢服務機構正蓬勃發展,房地產開發和市場消費的橋梁紐帶作用通過這一中介得以發揮。房地產中介為消費者市場提供了房地產評估、經紀、咨詢等服務。這對于活躍房地產市場,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具有現實意義。這一中介服務已成為房地產業不可缺少的部分。
二、發生房屋中介糾紛怎么辦
糾紛發生的原因不同,具體的解決辦法也不同:(一) 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糾紛買方付“意向金”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居間
合同對意向金是怎么約定的。通常中介提供的《居間
合同》寫得密密麻麻,字又非常小,買方往往在中介的催促下粗粗看一下就簽了字,根本不清楚意向金是怎么變成定金的。一定要看清居間
合同條款,不能隨隨便便就付了意向金。(二)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況引起的糾紛這類案件買方敗訴率非常高。
房產中介只是居間方,居間人提供的服務是報告訂立
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的媒介服務。中介只是根據自己的知識和房東的描述將房屋的情況告知買方,所以買方不能輕信中介或房東對房屋情況的描述,一定要自己親自查看,仔細詢問。(三)因中介提供信息不真實引起的糾紛如果中介受到他人的欺騙而信以為真,并且憑其經驗和能力都不能分辨,那中介就不是一種“故意”的心理狀態,甚至也沒有過失,在這種情況下,中介的審核義務已經完成,不應為他人的欺騙而賠償。此時買方的權益又不能很好地得到維護。(四)因簽約過程不規范引起的糾紛中介人員良莠不齊,一些中介業務員不按規范操作埋下許多糾紛的隱患。比如:簽了
合同后不給正本而只給復印件、私收中介費、找“托”抬價、故意隱瞞房屋的信息、引誘甚至欺騙客戶交納定金、將各方交納的稅費故意算錯等等。買賣雙方既需要中介人員提供的服務,又不能輕易相信中介的承諾特別是口頭承諾,對中介的話一定要冷靜判斷而不能全聽全信,必要時最好上網核實或者向其它專業人員如律師咨詢。
房產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介提供的居間服務是否規范直接關系到
房產買賣的安全性,在實務中客戶與
房產中介產生的糾紛非常多,以上只是簡單列舉了常見的幾種房屋中介糾紛。現實中,針對不同的房屋中介糾紛,此時當事人應該采取的處理方式也是不一樣的,需要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