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超市摔傷責任應該由誰承擔一、小孩在超市摔傷責任應該由誰承擔小孩子在超市里摔傷,這要看摔傷的原因是超市的環境因素造成的,還是自己的不當行為造成的,也就是說,要看小孩摔傷的因果關系。(一)超市的環境1、小孩摔傷時,是否是超市的障礙物碰撞,此障礙物有無設置明顯的、足以讓顧客清楚看到的提示并完全可以避免的環境。2、超市是否有墮落物碰撞而導致小孩摔傷。3、超市的工作人員有無碰撞小孩的行為。4、小孩摔傷的部位,有無散落的液體、或者容易造成摔倒的物質。5、超市的地面防滑設施,是否符合裝修的行業標準。是由于超市的環境因素引起的,店里就要負一定的責任;如果超市在這幾方面都沒有過錯,那么超市不負責任。(二)小孩有無監護人在場小孩由于沒有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所以,小孩的摔傷,即使與超市的環境有關,因為監護人沒有直到監護作用的,監護人也要負一定的責任。(三)法律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
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綜上看來小孩在超市摔傷責任不可能直接一昧的算在某一方上。該由誰承擔問題時,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作判斷,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過錯責任,讓有過錯的一方來承擔這個責任。如果超市存在以上所說的情況那就是超聲責任,如果是因為監護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那就由他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