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
離婚
訴訟
離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
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
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
離婚制度
二、對方不同意
離婚怎么
起訴離婚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
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
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
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
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
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
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
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
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
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
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
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
起訴離婚。
三、如果什么證件都沒有能
起訴離婚嗎?
起訴離婚需要寫
離婚起訴書說明
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
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于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上文便是關于“如果什么證件都沒有能
起訴離婚嗎?”的相關解答。如果什么證件都沒有是沒辦法
起訴離婚的,要訴訟
離婚需要準備好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重要證件,這些都可以補辦;補辦后還要起草
離婚協議書,說明
離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