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賠償有什么后果對方可能會向人民法院
起訴解決。向人民法院
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
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申請強制
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由法院
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二、事故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
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數額的計算不是完全按照當事人實際花費來賠付的,而是根據當地的工資標準、
醫療保障標準來確定。三、承擔
交通事故全責的情況有哪些(一)逃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道路
交通事故現場是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時留下的,是認定當事人是否有過錯和事故責任的重要證據,也是確定當事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重要事實。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是一種有效的經濟懲罰。在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中,證據是確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以及當事人責任的根據,也是確定當事人賠償責任的重要依據。如果當事人毀滅了道路
交通事故的證據,就可能導致缺乏證據而無法查清事故事實,無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只要當事人毀滅證據,就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一樣,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三)故意碰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在道路交通中,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人是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所以不應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由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一般來說
交通事故屬于民事方面的糾紛,即使不賠償也不會涉及到坐牢的問題,因此有的人就有點有恃無恐,不管說什么就是不做出賠償。但其實積極賠償,其實對之后的處罰也是會一定影響的。如果發生
交通事故后不賠償的話,則此時的后果自然比較嚴重。對于
交通事故不賠償有什么后果的問題,要是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