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對抗使用權嗎?
商標在先使用權,是指
商標注冊前就已經善意連續的適用相同或近似
商標的
商標使用人可以在
商標注冊后繼續使用原
商標的權利。
商標在先使用人在
商標注冊后,雖然可以繼續使用原
商標,不會被認定為侵權,但是不得隨意擴大
商標使用的范圍,且不得將相似的
商標更改得更加相似于注冊
商標。
商標在先使用權的認定條件:1、
商標使用人在
商標注冊前就已經在使用的事實。2、
商標使用人在先使用的
商標與注冊
商標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務相同或近似。3、
商標使用人在
商標注冊前已經在商品上連續不中斷地使用了該
商標。4、
商標使用人使用該
商標必須是基于善意。由上我們可以知道,
商標在先使用權可以對抗
商標侵權的認定。除此之外,可以對抗
商標侵權的情形:1、侵權訴訟中原告主體不適格。
商標侵權訴訟中的原告只能是
商標所有權人及厲害關系人,并非隨意的人都可以提起
商標侵權訴訟。2、
商標不具有相同或相似性。
商標相同或相似是認定
商標侵權的一個重要因素,侵權訴訟中的被告可以根據
商標不具有相同或相似性來進行對抗
商標侵權的認定。3、
商標使用的商品不具有相同或近似性。
商標的作用主要是區別于其他商品,實現商品的最大價值。侵權訴訟中被告當事人也可以根據
商標使用的商品不具有相同或近似性而對抗
商標侵權認定。二、四個要素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商品的行為;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
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
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
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
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
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如果是公民或者企業未經
商標所有人的允許就隨意的使用
商標或者是在類似的商品上印制上他人的
商標等行為都是屬于
商標侵權行為,那么在發生了
商標侵權行為后受害人也是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是可以要求侵權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同時也是需要承擔因為
商標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