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合同執行管理流程是什么 一、工程
合同執行執行管理的具體流程
為加強
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
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
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
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
合同、借款
合同、租賃
合同、加工承攬
合同、運輸
合同、資產轉讓
合同、倉儲
合同、服務
合同等。簽訂
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1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各業務部門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簽訂的
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
合同條款,附
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編寫
合同編號并加蓋
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
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
合同,
合同成立后由辦公室依法及時辦理。
合同正式簽訂后,
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
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辦公室一份備案。
(三)各部門
合同審核的重點
1、
合同預算部審核
合同文字和結構、價款及價款調整(投標文件的經濟標或項目價款計算書作為
合同附件)、
合同款支付、變更、簽證、結算、獎懲等與項目成本有關的條款;
2、工程部門審核
合同的工作范圍、雙方權利義務、技術、工期、進度、質量、保修等條款;
3、物質采購部審核材料(設備)的采購與供應的型號、數量 、達到時間、裝卸貨責任、質量保證金等條款。
4、財務部審核簽約公司名稱、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發票形式、代扣代繳等與財務核算和納稅有關的條款;
5、法律部門(或法律顧問)分析判斷
合同風險、與法律相關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變更、解除、
違約、索賠、不可抗力、訴訟等條款
以上就是工程
合同執行管理流程的相關內容,從擬制
合同到簽訂到生效都是工程
合同的
執行的重要步驟,工程
合同執行管理的完善可以讓
合同按照最初制定目的達到效果,合法、平等、自愿是
合同的重要原則。對工程
合同執行管理流程也需要走向法治化,專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