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隨義務規定的種類有哪些?(1)通知義務通知義務又稱告知義務。(2)關于說明義務,
合同當事人對
合同相對方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負有向對方說明義務。(3)關于協助義務,在
合同關系上,債務人所負的履行義務多數是積極的給付義務,以滿足債權人利益為目的。(4)關于照顧義務,債務人履行
合同時,應以謹慎、誠實的態度照顧
合同相對方及合中的標的物,輔助債權人實現給付利益。《
合同法》第156條、第247條、第265條、第301條、第416條則作了規定。(5)關于保密義務,在
合同訂立時,為了使對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對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這些秘密主要表現為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6)關于保護義務,當事人履行
合同時,應盡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護相對方人身和財產利益。二、
合同糾紛的
起訴流程是什么?1、遞交訴訟狀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8、判決宣告。關于附隨義務,就像我們去買鮮花,鮮花店的工作人員應該把鮮花給我們包好的道理一樣,盡管買的是鮮花,但是包裝好這就是工作人員應盡的附隨義務,所以附隨義務就是這樣的,得根據合作的具體事項,合作的進程才能逐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