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
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農村房屋
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房屋的價格進行一定的評估,然后所得出一定現金金額來進行,一定貨幣補償,農村房屋
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
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
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
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
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
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
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
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
拆遷單位安置住房二、
拆遷補償的方式1、 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1)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
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后續問題;(2)貨幣補償更方便被
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3)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
拆遷雙方產生矛盾;(4)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盡可能實行貨幣補償。新《條例》規定了
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采取的辦法是根據被
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
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2、房屋產權調換的方式。新《條例》中的“產權調換”是
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
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并按
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
拆遷人失去了被
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是房屋
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
拆遷人對被
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在現在農村房屋如果要進行
拆遷的話,它面臨著的是一個補償的問題,主要還是因為房屋如果被
拆遷,那么自己將不能夠居住在這個環境當中,會對自己造成一個極大的損失,但是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每一個政策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