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宣告中的
商標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一、無效宣告中的
商標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不可以,根據《
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
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
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注冊
商標,由
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
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二、
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冊
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
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
商標法》第10條,注冊的
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
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
商標法》第11條,注冊的
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注冊
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了《
商標法》第12條,注冊的立體
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征、不能注冊的標志。
2、以欺騙手段獲得注冊。這是指注冊
商標人申請
商標注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獲得注冊,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煙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
商標權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其情形較為復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這是指申請注冊的
商標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實質上這一
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如
著作權、外觀設計
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這類
商標權無效的原因在于,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作為自己的
商標申請注冊,這是侵權行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惡意注冊。這是指注冊
商標人申請注冊時違反了誠信原則,惡意將他人有影響的
商標、馳名的
商標等申請注冊。惡意注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注冊的馳名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
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
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注冊的;
(5)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且
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的。
(三)注冊
商標爭議
注冊
商標爭議是指,在先注冊人認為后注冊的
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
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爭議。根據保護在先原則,在先注冊的
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后注冊的
商標。
商標無效宣告作為當事人維護自己的
商標使用權的一種情況,是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存在異議的,則雙方也是可以通過
起訴方式來通過法律程序來進行判罰處理的,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