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
離婚也就是我國說的協議
離婚,通過這種方式
離婚的,也是有嚴格的程序要求。那您知道自愿
離婚的程序是怎樣進行的嗎?而要是發現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話,此時又該怎么
離婚?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自愿
離婚的程序怎么進行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
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
2、審查?;橐龅怯洐C關對
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
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
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二、配偶患有精神病怎么
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
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
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準予或不準予
離婚的理由?!痘橐龇ā芬幎ǖ?a href=lihun/>
離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
離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首先解決好精神病病人的監護人、生活起居等問題,絕不能因
離婚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就自愿
離婚的程序主要涉及到三步,包括申請、審查以及批準。在辦理自愿
離婚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程序是怎樣的,這樣才能比較順利的登記
離婚。當然,要是配偶患上了精神病的話,那么此時也是允許夫妻
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