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
交通事故是屬于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上下班途中雖然不屬于從事職業活動,但是卻是與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是工傷。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
交通事故傷害的。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
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2003年出臺的《工傷
保險條例》關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0年修訂后的《工傷
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這時要特別注意,在認定職工道路
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4)機動車事故。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
交通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
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二、那些不屬于
交通事故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根據我國《
行政處罰法》等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機關是公安機關,是否違反治安管理應當由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決定來判斷。工傷認定部門是勞動保障部門,沒有對行政相對人作出“違反治安管理”的結論。所以,如果工傷認定部門作出“違反治安管理”的結論并據此認定“非工傷”,就顯然沒有法律依據。2、《安全法》第七章中,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各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其中就包括無證駕駛車輛的行為。在當代社會
交通事故的發生有些情況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這也提示大家必須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關的交通法律規則,當然了,
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情形是非常的復雜的,首先在時間方面的話是有個節點限制,必須上下班途中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