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
著作權法定保護年限有多長5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9號)《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計算機軟件的
著作權保護期限如下:第十四條 軟件
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件
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
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第十五條 軟件
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在軟件
著作權的保護期內,軟件
著作權的繼承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二、軟件
著作權是不是必須登記軟件
著作權即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并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軟件
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
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并發出軟件
著作權登記證書。我們查詢相關的法規,對照新舊法規,可以看到了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1、登記是軟件
著作權獲得行政和法律保護的前提根據1991頒布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件
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該規定很沒有道理,沒有登記的軟件就不受行政保護,甚至被侵權了,向法院提
起訴訟都不可以。雖然不明說軟件一定要登記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實際上就將沒有登記的軟件置之法律保護之外,可以認為軟件
著作權登記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個條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深入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該解釋第三條規定:“……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糾紛提
起訴訟的,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其軟件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均應予以受理。”如果軟件被侵權了,即使沒有登記,我們還是可以去法院提
起訴訟的。2、軟件
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于自愿根據2002年頒布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件
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的是“可以”,可見軟件
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不管是歸自然人所有還是歸法人所有,保護期限都是50年,但是保護期的起算時間點與截止保護的時間點都是不一樣的。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屬于特殊的
著作權,按照有關規定,需要申請
著作權登記,這樣
著作權人的相關權利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