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分裂癥
離婚賠償嗎?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史,導致
離婚的,其行為不構成《民法典》規定的損害賠償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賠償的。1、有侵權行為:即上面所說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情形。有上述行為就說明夫妻一方違反了婚姻家庭義務,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權利。2、有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就是說因為一方的行為致使另一方的財產損害或非財產受到損害。例如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會造成精神損害;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會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3、有主觀過錯:即配偶一方故意實施法定違法行為造成另一方受到損害。4、有因果關系: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與他人
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法定行為,必須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進而
離婚,造成無過錯一方遭受損害的原因。5、有
離婚事實:如果違法行為未導致
離婚,受到損害的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提出追究過錯方的侵權責任的,按婚內侵權處理,不適用婚姻損害賠償。二、
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重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2、有配偶與他人
同居。是指有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
同居住。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行為與通奸、嫖娼及其他偶發性的婚外性行為是有區別的3、實施家庭暴力。這一項就比較容易理解,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綜上所述,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可以
離婚。作為精神分裂一方,在沒有出現對方重婚、家庭暴力等情況下是不能主張賠償的,這不算
離婚損害賠償情形。當然,從道德方面看,一般來說
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都會照顧到精神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