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
合同?《勞動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并且在簽訂
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二、如何訂立勞動
合同(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
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2)勞動
合同的文本與文字勞動
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
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
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
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
合同文本為準。勞動
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3)勞動
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
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
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
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
合同的責任。勞動
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勞動
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
合同成立。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
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
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
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
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事實勞動關系后, 就應當協商對勞動
合同進行合法的簽訂,具體情況下需要對相關工資待遇及工作情況進行說明和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簽訂勞動
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并要求賠償,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