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固定期限勞動主動離職要提前多久說?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
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后勞動
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遞交的證據,可采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1、未按照勞動
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二、勞動者主動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員工自行辭職是沒有賠償的,勞動者自行辭職,屬于自己的原因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解除勞動
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勞動
合同法》中所規定的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補償費用,原則上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解除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在企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根據勞動
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
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2、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
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無固定期限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
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綜上所述,在無固定期限
合同里面,沒有規定好明確的
合同期限,作為勞動者,認為有更好發展機會的話可以主動提出離職。勞動
合同法中規定應當是提前一個月。對于主動離職的,單位也不會支付經濟補償,就是結清工資報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