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未通過使用是否侵權(quán)?
商標注冊后未通過使用不算是侵權(quán)。因為
商標需要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注冊,才能獲得相應的
商標權(quán)利。我國市場上可以看到兩種
商標注冊標志在使用:大多數(shù)是在
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一個圓圈中有R字的符號,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
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標注“TM”。這種情況,有時是跟
商標使用人的國別有關(guān),比如不同于我國的
商標“申請在先”原則,美國實行“在先使用”原則,即
商標的先使用者獲得法律的保護。美國法律規(guī)定必須先有貿(mào)易和
商標的實際使用,才能獲得
商標的法律保護。雖然美國引入了注冊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請注冊的先決條件。在“在先使用”原則的基礎上,
商標可以注冊,也可以不注冊。不注冊
商標只要處于使用狀態(tài)也可以獲得法律保護。所以當我們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國
商標標注了“TM”標識時,這樣的
商標是受到美國
商標法保護的。在我國,由于
商標法實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出于種種目的,有些不負責任的
商標注冊代理機構(gòu)會告訴企業(yè):“TM”就是注冊中
商標的意思,拿到《
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標注“TM”就可以使用這個
商標了,只不過不可以標注是注冊
商標罷了。很多企業(yè)使用
商標心切,這種說法有利于促使企業(yè)注冊
商標的決心。于是,不少企業(yè)剛拿到《
商標受理通知書》就把注冊中的
商標放到了企業(yè)產(chǎn)品的各種包裝、
合同甚至廣告中。殊不知,這樣做有侵權(quán)的風險,也有不少企業(yè)因此被
起訴到法院。一旦法院認定侵權(quán),那么企業(yè)不僅要面臨賠償,而且還可能涉及各種包裝、廣告費用等損失。“TM”是英文Trademark 的縮寫。中國
商標法律中根本沒有規(guī)定“TM”標志有什么意義,也沒有提到允許企業(yè)拿到
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就可以在標注TM的情況下使用該申請中的
商標。在這種情況下使用
商標,如果侵犯他人的
商標權(quán),同樣應該承擔侵權(quán)責任。原因很簡單,
商標受理通知書只是告訴申請人
商標局受理了這個
商標申請,并不代表
商標已通過審查。在《
商標受理通知書》的下面都會有一句話:“注:本通知書僅表明
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
商標申請,并不表明所申請的
商標已獲準注冊”,其實就是提醒企業(yè)《
商標受理通知書》的性質(zhì)。因為《
商標受理通知書》僅僅表明
商標局已經(jīng)收到了申請人的申請,但是還沒有開始審查。也就是說,哪怕注冊跟知名
商標一模一樣的
商標,也可以拿到《
商標受理通知書》。綜上所述,并不是說
商標注冊之后就可以得到保護而對所有利用該
商標的人進行
起訴要求賠償?shù)模热蛔詈蟮慕Y(jié)果是沒有通過就說明還沒有被法律授予權(quán)利,此時加以利用也不能算是對當事人的一種財產(chǎn)利益上的侵害,只能等通過之后再加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