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將要結婚之前,最好是將各自的婚前財產進行約定,然后簽訂一份婚前財產協議,這樣做能夠避免日后產生財產糾紛,而要是不幸
離婚的話,也可以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到底該如何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怎么訂立婚前財產協議
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由此可見,婚前財產協議的簽訂具有很大的意義,它可以為解決以后發生的財產糾紛提供很大的便利。
二、如何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1、意思表述要明確
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于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于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其意思的明確表面在以下三個方面:(1)婚前財產范圍明確。(2)婚前財產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確。(3)財產描述要明確。
2、條件設定清楚
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后生效。在大多數情況下,伴侶在簽訂協議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對于婚前財產協議來說,明顯的是為結婚后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侶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后共有時,會作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
離婚,則此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于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說,為
離婚財產分割提供了便利。此類約定,對于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說,顯然是不利的。
3、體例規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不致發生歧義。作為協議來說,還是要遵從一定的范例格式。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要先約定清楚該協議中應該寫的內容,其實主要就是關于各自財產的歸屬。而婚前財產協議在明確夫妻雙方的財產關系,預防財產糾紛方面確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不過,婚前財產協議需要落實到書面上,口頭的協議很難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