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之后還能不送法院嗎可以的,犯罪嫌疑人批捕之后如果符合條件是可以不用送法院的,送法院就意味著被
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
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 不
起訴制度結的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符合
起訴條件或沒有必要
起訴的,依法不將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審判、追究刑事責任的一種處理決定。二、
逮捕和批捕有什么區別1、批捕一般指批準
逮捕。批準
逮捕是刑事偵查的一種強制措施。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準
逮捕是一個程序工作,批準是檢察機關的權限,
逮捕一般是偵查機關(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偵查部門)的工作。《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要求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
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達到批捕的狀態說明案件已經是嚴重的等級了。在批捕期間,嫌疑人最好是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這樣哪怕后期判刑的時候,也會因為配合度高,進行減刑。在服刑期間,犯罪人表現態度良好,或者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現也可以減刑。2、
逮捕是檢察院、法院批準或決定,公安機關
執行的,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
逮捕必要的,可以
逮捕。3、
逮捕后可以向相應的辦案機關 申請
取保候審。4、取保后,如果判實刑就應到
看守所或監獄
執行,如果是緩刑的話,緩刑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就可以不用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