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沒有蓋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嗎?
一、收到了沒有蓋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嗎? 依據我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征收公告是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進行的,如果沒有蓋章,征收公告是沒有效力的。 二、相關法律規定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第三條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第四條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第六條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