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手書遺囑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
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關于自書遺囑是否需要公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它們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
遺產的范圍
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我國《民法典》規定
遺產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合法財產;
三、什么情況下遺囑無效?
1、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民法典》第2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因此,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如果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就是無效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在受脅迫、受欺騙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偽造的遺囑;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篡改也有可能導致部分無效,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3、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
遺贈撫養協議因是雙務的
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再次是繼承。對同一財產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遺贈撫養協議為準。如果,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相沖突,沖突部分的遺囑內容無效。
4、
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于或等于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后無剩余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所謂手書遺囑就是當事人自己手寫的遺囑,這也是最常見的一種立遺囑的方法,其實法律上對自書遺囑生效的條件規定的都不是特別的嚴格,而且也從來沒有規定過手書遺囑必須要進行公證。而且,在立遺囑人沒有去世之前,
遺產是不可以提前被繼承的。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