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到期的續展期是多久?續展期是指注冊
商標所有人在
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
商標有效期的制度根據2013年修改的
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
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
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
商標有效期是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商標的注冊使用的期限也從屆滿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屆滿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準續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很多
商標權利人,認為
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
商標專用權10年。 而
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
商標與
商標庫里的
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
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
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 ,好的
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
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
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商標的所有權的有效期只有10年。如果
商標到期的話必須重新進行申請所有權。并且國家如果取消其
商標所有權的話,商家在兩年之內是不能重新申請該
商標的所有權,所以一定要即使進行相關的所有權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