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服務
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
合同,訂立技術服務
合同的委托方應具有以下的權利: 一、有權按
合同約定的期限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 二、有權要求受托人傳授
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的技術問題的知識、經驗、方法; 三、受托人逾期兩個月不交付工作成果,有權解除
合同、拒付報酬追回提供的資料、數據、文件和索要
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訂立技術服務
合同受托方應具有以下權利: 一、有權接受委托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技術數據、相關材料及其他有助于技術服務順利開展的其他工作條件; 二、有權按
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時間、地點接受委托人支付的報酬; 三、在委托人逾期兩個月不接受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時解除
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支付
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四、在委托人逾期六個月不接受工作成果時,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并從處分的收益中扣除應得的報酬和委托人應支付的費用(
違約金、保管費、損失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