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信訪能夠維權嗎?依據我信訪條例的規定,房屋被強拆后如果通過其他的途徑不能解決問題的,是可以通過信訪的形式表現意愿的,對維權是有幫助的。《信訪條例》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二、征地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
保險費用。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綜上所述,對于房屋被強拆的情況通過信訪的方式也是可以維權的,但首先不會選擇這個方式,最好能夠通過報警,或者提
起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強拆的問題,信訪都是在其他解決方法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才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