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型的、規范運作的企業都會提供完整的格式
合同。 發生合作關系時,可把每一環節和步驟用書面方式記錄下來。比如接受訂單時,如果對方不愿簽訂
合同,不妨讓對方以傳真或信件方式告知
合同具體內容;出貨時,也可傳真給對方,并要求對方簽字后回傳;出貨之后,以書面形式確定貨物型號、批量、質量、具體地點、單價以及總價。這樣做只會使對方認為很專業,并且對最后提供的貨物感到放心。同時傳真和書信都可作為
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對方如果給出收貨單或欠條,此時“欠條要比收貨單有利。” 因為收貨單上只寫明了日期以及收到多少貨,對貨物質量并沒有明確的標識,是日后容易出現麻煩的地方。但欠條上寫的只是對方欠多少錢,并不涉及產品質量等因素。
在對方拖欠款項也不愿意給欠條、生產企業又不想斷了合作關系時,可以采用對賬方式。比如截至什么時間、具體欠企業多少錢,讓對方確認后回傳。一般一個月以上的賬目就可以做一個確認。所有的該類資料都要統一整理,放在專門的檔案文件里以備萬一。
出現債務糾紛后,訴訟實際上是所有救濟手段中的底線,很多人都陷入了“贏了官司、輸了市場、丟了買賣”的尷尬境地。因此,債務糾紛中首先要搞清楚,企業的目的是以最快時間、最小損失獲得最大回報。
欠款可分為有錢不還、無錢可還,還有就是雙方確實存在矛盾。對于無錢可還的情況,不妨雙方協商達成一個還款計劃,這樣可以減少企業的實際損失。
首先要確認有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有些案子看著明明是企業有道理,也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但已經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只能眼看著損失發生。
其次看證據是否清晰,能不能用。如果不能用,就一定要事前補好。在沒有訴諸法律前可能還有機會補充,一旦對簿公堂,機會就渺茫了。如果對方不愿意合作,那么一定要尋找方法留下證據,比如電話錄音形式,當然,這需要公證。其三,還要選擇利于自己的
管轄區進行訴訟。畢竟,熟悉的地方會減少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