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無效了可以馬上再注冊嗎?根據《
商標法》第50條之規定,注冊
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1年內,
商標局對與該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這在實務操作中對申請
商標注冊來說有重要的作用。我們知道,申請
商標注冊的商家,如果與在先的注冊
商標沖突將會被
商標局駁回申請。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冊
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其到期沒有續展,那么就具有了新的申請注冊機會。因此,一般在申請注冊
商標時,即使被駁回申請,也應當繼續關注在先注冊
商標的情況,包括其專用權期限和
商標爭議情況。因此,在新的申請注冊機會出現后,并非越早提出注冊申請就越好。如果申請提出得太早,等到
商標局進行實質審查的時候,尚未超出該緩沖期,
商標局仍然會因為與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沒有續展的
商標相同或近似而不予核準。二、訴訟流程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
執行的
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
執行的
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
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
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
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
商標侵權賠償金、
商標轉讓費、
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第五十條 注冊
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
商標局對與該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1、
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2、當事人對
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3、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4、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
商標被宣布無效主要是因為在續展寬展期未進行續期。法律在
商標到期之前的1年就給企業寬展續展期,所以一定要在
商標到期之前進行續展和寬展。并且在
商標到期之后的1年
商標是不能進行重新注冊。必須在1年之后才能重新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