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
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樣的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
合同協議書、通用
合同條款和專用
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二、
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
合同協議書共計12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合同工期、質量標準、
合同價款、
合同文件構成、承諾、詞語定義、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合同生效和
合同份數等內容,集中約定了
合同當事人基本的
合同權利義務。
三、通用條款
1、法律規定
通用
合同條款是
合同當事人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勘察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
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2 、通用
合同條款具體內容
一般約定、發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資料、后期服務、
合同價款與支付、變更與調整、
知識產權、不可抗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解除、責任與
保險、
違約、索賠、爭議解決及補充條款等共計17條。
上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四、專用
合同條款
專用
合同條款是對通用
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
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
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五、在使用專用
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
合同條款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
合同條款編號一致;
(2)
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
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項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
合同條款;
(3)在專用
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
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
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以上就是
建筑工程勘察
合同示范文本的大概細節。相信您通過對這些文字的解讀,對《示范文本》已經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當然,眾所周知,
建筑工程有著復雜性,長期性等特點,所以,其
合同的訂立也是非常復雜的,不是簡單幾句話就可以交代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