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訴訟的取證方法是什么?
一、
知識產權訴訟的取證方法是什么?
1、自行取證和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由于
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律師是專業從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當事人作出適當的選擇。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
保全
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
保全證據”。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民事訴訟法》第6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
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
保全,是相等的。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
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
保全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5條:“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訴前證據
保全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這就為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證據
保全確定了一個合法依據。
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基于此當事人往往在提起
專利侵權,
商標侵權和
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同時,提出一份調取證據申請,調取的證據通常又分為三類:第一,
保全被控侵權產品;第二,調查被控侵權單位的財務賬冊,以便確定賠償額;第三,調取被控侵權人存在侵權的證據。
5、申請行政機關調查取證
我國的《
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五章對調查取證有專章規定。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在查處案件的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依職權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
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
二、
知識產權訴訟相關的證據有哪些?
1.權利證據
當事人所提供的權利證據通常需要證明:
(1)該當事人是該權利的擁有者或其利害關系人,因此他是合法的原告或投訴人;
(2)該
知識產權在中國合法存在、有效并且因此可被依法行使。
就
商標權而言,提交該類證據的目的在于證明
商標權的歸屬,受保護的是何種類型的
商標,是否為馳名
商標,從而確定該
商標權的保護范圍。
主要包括:A、
商標注冊證(如指定顏色的須提交
商標注冊證的原件)及續展手續。如果是國際
商標注冊,則需由國家
商標局發布該國際注冊在中國有效的證明。B、馳名
商標認證書。
就
專利權而言,提交該證據的目的在于明確
專利權的歸屬、權利狀態、
專利的有效期限,確定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主要包括:A、
專利權證書,包括授權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該
專利權如經歷無效或撤銷程序,且對
專利文件進行了變更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行政審查決定。如果是實用新型
專利,則最好還要有國家
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證明該實用新型具有
專利性的檢索報告。B、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收據。C、
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權人與
專利權人作為共同原告一同提起侵權訴訟的,還應當提交獨占實施許可
合同。
2.侵權證據
當事人所提供的侵權證據要能夠證明:被告實施了或正在實施被控侵權行為。例如,被告的促銷宣傳材料、被告的產品樣品、被告的產品銷售
合同、銷售發票等等。
被告實施侵犯其
商標權行為的證據,提交該類證據的目的在于確認被告以何種形式侵犯原告的
商標權,侵權行為發生的范圍等。
主要包括: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及銷售發票、買賣
合同、視聽資料等。在原告不能獲得被控侵權產品時,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
合同也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
被告實施侵犯其
專利權行為的證據,提交該證據的目的在于證明被告實施了侵犯原告
專利權的行為,是判令被告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事實依據。
3、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
在侵權之訴中,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應當提交有關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由于在幾類侵犯
知識產權案件中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均不止一種,且在幾種計算方法都可以使用的情況下,應當由原告選擇最有利的計算方法,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并據此提交相應的證據。
侵犯
商標權的賠償數額計算方法有三種,
(1)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
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
(2)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含調查費和律師費),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商品銷售減少量或者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注冊
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乘積計算。
(3)或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主要考慮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后果,
商標的聲譽,
商標使用許可費的數額,
商標使用許可的種類、時間、范圍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綜合確定。
在侵犯
專利權案件中,提交該證據的目的在于以侵權事實為依據,以
專利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的侵權法律責任承擔為原則,說明原告提出賠償經濟損失具體數額的計算方法或考慮的主要因素,使法庭注意原告訴訟請求的合理性。
4、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
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都是權利人必須了解的。權利人根據侵權人的具體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策略和方案。確定訴訟或行政打假的方案,確定
管轄的機關。
綜合上面所說的,
知識產權只要一旦被他人進行侵犯而且也使自己受到重大的損失,那么是可以進行走訴訟的程序,但是訴訟也是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進行辦理,所以,在取證上面一定要合法的運用不同的方式來進行,這樣才能不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