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除了未滿兩周歲在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是會判給母親外,其余時候均有可能判給父親。以下情況為判給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綜上,如果當事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話,那么相對而言法官將孩子
撫養權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但這也不是絕對的。二、如何爭取孩子的
撫養權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孩子的
撫養權,最好做到如下幾點:1、
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離婚夫妻在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時候,建議最好協商約定
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的金額,這樣對孩子造成的傷害相對才是比較小的。若是在撫養問題上無法協商達成一致,而只能向法院提
起訴訟的話。爭取
撫養權的過程中,最好能夠提供對自己有利或者對對方不利的證件,這樣在爭奪
撫養權的時候勝算才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