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公積金?1、住房公積金屬于共同財產,
離婚時需要進行平等分割。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1)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
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因此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在
離婚時由夫妻雙方進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則是均分。2、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無論是一方或雙方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該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當事人之間存在婚內財產約定的除外。對于未提取也不滿足提取條件的一方,目前實踐中多為計算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賬戶上的資金總額,然后由持有一方折價補償給對方。二、
離婚分割公積金注意什么?1、首先應區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
離婚時分割的只應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總額。2、在分割時注意,不區分單位繳費還是個人繳費,只要是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均可以要求分割。3、公積金在分割時無論是否能夠提取,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賬戶余額,給另一方折價補償。另外,當事人
離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事由。三、
離婚財產分割糾紛有哪些?1、當事人雙方
離婚時,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后對于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2、當事人協議
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
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3、男女雙方協議
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綜上所述,現在很多職工都有公積金賬戶,夫妻
離婚的時候,會涉及對這筆錢的處理。發生在婚后的公積金收入算共同財產,夫妻一人一半。如果公積金已經用于買房,則對共同
房產的處理,通常是拿到產權的一方根據市價給另一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