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要求提供擔保嗎不需要,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申請監視居住,擔保人是
取保候審需要的條件之一。二、哪些情形可以監視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應當核實犯罪嫌疑人的住處。犯罪嫌疑人沒有固定住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為其指定居所。三、監視居住如何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
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應當通知
執行機關,并將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書送達犯罪嫌疑人。我們知道,如果是申請
取保候審的話,需要交納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也就意味著需要有一定的擔保。但對于監視居住而言,法律中并未要求提供擔保,不管是提供保證人還是交納保證金,其實都是沒有要求的。而監視居住只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