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
離婚后才辦理財產分配嗎?
1、一般都是在
離婚以后才辦理財產分配的,不過,雙方自愿在
離婚之前就先辦理好財產分配的話,法律上也不禁止,何時辦理財產分配還是要由男女雙方自己做決定的,假如是
起訴離婚的話,只能在拿到民事判決書之后再辦理財產分配。
2、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3、夫妻既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既可以對全部夫妻財產進行約定。
二、協議
離婚的條件
1、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
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達成了一致意見。其中,子女問題,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4、申請
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三、
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
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
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
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有些財產上的分配恐怕是需要雙方提供
離婚證的,如果不
離婚先辦理財產分配,恐怕還得寫贈與
合同,總之,辦理起來也非常的不方便。但奉勸大家千萬不要在
離婚以后再去商討財產分配的辦法,成年人處理婚姻生活中這些最基本的問題的時候不能糊里糊涂的一點常識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