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購銷
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產品名稱、
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標準化要求。凡使用品牌、
商標的產品,應特別注明品牌、
商標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設備目錄。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
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
執行。價格、金額,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供貨期限,可以
合同約定。一般來講,提貨的以乙方通知提貨日期為準(應給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代辦托運的以貨交承運人為交貨日期,送貨的以送達目的地為準。可以約定分批交貨。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有國家標準GB、部頒標準、企業標準QB。如果要填寫,須有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我方一般的購銷
合同,多數泛泛約定為國家標準。如果對于特定產品,或對產品質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具體約定為哪個標準,或商定的條件、樣品(共同封存樣品,分別保管)、補充技術要求。約定供方對其所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在保證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承擔
違約責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導致。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交貨地點,涉及“標的物交付”,也是風險轉移的分界點。交貨地點,作為
合同履行地,它涉及
合同糾紛的司法
管轄權。當約定的交貨地點與實際交貨地點不一致時,以實際交貨地為
合同履行地。如果雙方約定了
合同履行地點,則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
合同履行地。交貨方式:工廠交貨(提貨)、目的站港交貨(送貨)、貨交承運人(代辦運輸)等等。對外貨易中,有專門的術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運輸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協商確定運輸方式、運輸路線、運輸工具。總的要求是運費低、運速快、貨物安全到達。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選擇了不合理的運輸路線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損失,就承擔賠償責任。運輸費用的負擔,應結合貨物價款考慮,是否包含?要明確約定清楚,以避免爭議。
五、合理損耗和計算方式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損耗量,對此規定及計算方法,有關主管部門有詳細規定,在
合同中應明確注明。我們的實踐中,一般不允許有量差。按實際收貨量結算。
綜上所述,關于如何簽訂購銷
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我們主要是要注意產品名稱、
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的約定;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的約定;以及合理損耗和計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