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兄弟什么情況財產分割?1、兄弟可以在父母去世或其他共同家庭成員都同意的情況下分割家庭財產。2、
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有: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無第一順序或其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3、父母有遺囑的,應按遺囑
執行。二、法定
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
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繼承法第13條對法定繼承的
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我們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
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
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
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3)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
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義務;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我國法律上有分割家庭財產的參考依據,但是什么情況下分割財產法律上就不做限制了。不過,兄弟不能強行違背父母的意愿去主張分割父母的財產。父母自己也有權利決定把自己的財產給哪個孩子,兩兄弟之間不能以贍養問題來要挾父母,金錢到底不能和親情相提并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