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保密協議
違約金是多少?技術保密協議
違約金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規定了
違約的上限不得超出損失的30%,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用人單位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訂立保密協議,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支付
違約金。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它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
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
違約金。二、民法典規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
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
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
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
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
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
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
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
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
違約金額、或者當
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技術保密協議一般是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時,就有關的情況進行說明并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的。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簽訂的保密協議,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向司法機關
起訴要求勞動者進行合法的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應當由雙方協商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