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帳戶用于記錄參保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
保險費和從單位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
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
個人帳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建立個人帳戶時間、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當年基本養老
保險記帳利率(簡稱“記帳利率”)、當年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累計繳費年限、當年記帳利息及個人帳戶儲存額等情況。
參保人員一般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人工資總額的項目計算。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人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本人上年度實發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或個人由于某種原因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
保險費,視為欠繳。單位和個人同時欠繳,個人帳戶暫不記帳,待足額補繳后方補記人個人帳戶;單位欠繳期間,個人可繼續繳費,個人足額繳納的金額記人個人帳戶,并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單位劃轉記人個人帳戶部分金額待單位按規定足額補繳后劃入。
參保人員停保、跨統籌范圍轉移、辦理退休手續,以及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終結基本養老
保險關系時,其欠繳的費用(包括單位欠繳部分)必須足額補繳。
基本養老
保險以每年7月至次年6月作為一個繳費年度(簡稱“年度”)。在每個年度結束后,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對個人帳戶進行結算,包括當年繳費額、實際繳費月數、當年利息、歷年繳費累計結轉本息儲存額等,并打印對帳單,發給參保人員核對保存。
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后死亡,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并按規定發給喪葬費等撫恤待遇。
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帳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殘詮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