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騎自行車摔傷算是
交通事故嗎?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是你自己摔倒的,沒有其他因素影響,是不是
交通事故就不重要了,因為自行車沒有
保險,不存在賠償問題,所以損失都是你自己承擔。就只能算是自己摔傷了。如果參加工作了,在上下班的途中,自己摔傷了,只能找單位到工傷。和交通也沒關系了。如果是其他車輛或者非機動車等因素影響了你,導致你摔傷了,那就算
交通事故了,要報警,由交警勘查現場劃分事故責任,確定另外一方有責任的,另一方要賠償你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二、事故定義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
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
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
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
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
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
交通事故;(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
交通事故。如果公民在道路上與機動車發生了碰撞或者碾壓后,也都是屬于
交通事故,在發生事故后也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部門,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人員傷亡也是要及時送至醫院進行救治,如果公民在道路上是因為自己的原因發生了碰撞時,那么也不會構成
交通事故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