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訴訟文書樣式94
(××××)×行初字第××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行政機關名稱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機關名稱)××××年××月××日×××字第××號處罰決定(復議決定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向本院提
起訴訟,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審理過程中,原告×××……(簡要寫明原告提出的撤訴請求和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為,……(寫明準許撤訴或不準撤訴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準許撤訴的,寫: “準許原告×××撤回
起訴。” 第二、不準撤訴的,寫: “不準原告×××撤訴,本案繼續審理。”) ……(準許撤訴的,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不準撤訴的,此項不寫)。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