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拒不支付撫養費怎么辦?女方拒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強制
執行。拒付撫養費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有能力給付卻拒絕支付。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刑法等法律規定,當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拘留;(二)拒付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牽涉罪名包括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遺棄家庭成員罪。二、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
醫療費等費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
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子女大病及絕癥的
醫療費,以社會
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于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女方拒不支付撫養費顯然是違法的行為,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是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的。
離婚時雙方應當對撫養費的支付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
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是具有法律效應的,雙方應當遵照
執行,如果一方違反
離婚協議的相關內容,如不支付撫養費等情況的,可以向司法機關提
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