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邀請招標的條件是什么?
采用邀請招標的條件是什么?
一、采用邀請招標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 ? ?第十條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 ? ? ?第十一條規定:“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采用邀請招標的條件主要是: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邀請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一種招標方式。這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允許招標人向有限數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供應商或承包)發出投標邀請書,而不必發布招標公告。
因此,邀請招標可以節約招標投標費用提高效率。按照國內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前提條件,是對市場供給情況比較了解,對供應商或承包情況比較了解。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
一是招標項目的技術新而且復雜或專業性很強,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中選擇;
二是招標項目本身的價值低,招標人只能通過限制投標人數來達到節約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請招標是允許采用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其較大的適用性。
適用條件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對于比較大的經濟項目而言都是應該由具備較高條件的主體來掌握才是最合理的,因為他們可以通過適當地的建設來減少資源的浪費并將其發揮最大的效能,所以項目也會通過邀請的形式來讓空缺的招標主體進行填充以便防止項目的流失。以上就是律圖小編整理的內容。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