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別人對外觀設計有侵權行為,首先應該確定原告的外觀設計
專利權是否有效,以及外觀設計
專利權涉及到的保護范圍。我國的《
專利法》中也規定了外觀設計的具體含義,它主要指對一些產品的形狀或者是圖案、色彩之類的作出的富有美感并且還會運用到工業中的新設計。然后再確定是否對原告的外觀設計
專利權造成了侵權行為。這主要看被告侵權的產品有沒有對權利人的產品進行抄襲或者模仿了權利人的獨創部分。因為設計難免有共同的借鑒之處,但是如果是權利人自己的靈感而涉設計的特色,就不允許模仿。如果是設計要部相同或者相似導致構成了外觀設計比較相似的必要條件,這樣是不會構成侵權的。但是在實踐中如何判斷相同或者相似的外觀設計呢?如果相同的外觀設計是不難判定的,只要將被告侵權的產品拿來和擁有
專利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比較,兩者形狀、圖案、色彩等基本相同的話就是相同的外觀設計。但是存在一些相似的產品,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別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誤以為是
專利產品。所以這種會導致原告權益的損失,應該引起注意。所以判定外觀設計侵權一般是在確定外觀設計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中,被告是不是沒有經過權利人的許可就生產與原告產品相同或者相似的產品來獲取利益。如果存在這種行為就將侵權的產品拿來和原告的產品進行對比,如果確認以后,可以由當事人協商或者
專利權人
起訴侵權人。那么該如何
起訴侵權人呢?第一是要看原告的外觀設計
專利權是否在法律上真正有效,只有真正有效法律才能支持維權。一般中國的外觀設計
專利權的有效期是10年,所以
起訴的時候要注意這個期限。如果原告的外觀設計
專利權已經超過了10年,那就不能
起訴了。第二是原告假設是對同一個外觀設計進行重復申請
專利的話,這個
專利就不符合新穎性的要求了,即使
專利權符合法律要求也是無效的,法院將會撤銷程序。第三,如果都符合規定的話,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且提交相關材料,包括申請狀、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