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質押登記手續怎么辦在進行
商標權質押的時候,需要當事人辦理相應的質押登記手續,這樣才能對債權人利益做出保障。那么這個
商標權質押登記手續該如何辦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
以注冊
商標專用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
商標專用權質押書面
合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標局申請登記。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
商標專用權質押
合同的出質人與質權人。出質人與質權人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一步、申請
申請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規定填寫的《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
(二)出質人及質權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須經發證機關確認蓋章);
(三)質押
合同副本(外文本應當附中文譯本1份,以中文譯本為準);
商標專用權質押
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出質人與質權人的名稱(姓名)、地址;
(2)質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質的
商標及質押的期限;
(4)出質
商標專用權的價值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
商標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5)當事人約定的與該質押
商標有關的其他事項。
(四)質押
商標《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辦理登記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申請人共同)的委托書;
(六)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上述證明文件如有不實,由申請人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步、受理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件不齊備的,登記機關應當要求申請人補正。不補正或補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請登記書件齊備、申請手續符合規定的,
商標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為申請日期。
第三步、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于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符合登記條件的,
商標局予以登記,發給《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出質人不是
商標專用權合法所有人的;
(二)
商標專用權歸屬不明確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商標專用權質押
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按照規定,進行
商標權質押的屬于權利質押,而此時要想對抗第三人的話,則需要辦理一個
商標權質押登記手續,否則的話是有可能對債權人利益造成損害的。